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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9, 2009

一年半的變化

看看幾個第八屆出現的人跟第九屆身障體驗有沒有變化...

2008-03-29慶功宴 http://tinyurl.com/yk64txx
2009-11-28慶功宴 http://tinyurl.com/yz29qgk

1.華仔 8th 當初我的指導員 (7th我的指導員我卻完全忘記他是誰)
華仔,你的存在就是為了跟廚師帽搭配 (by jiahungli)
9th
我與華仔。華仔是當初帶我的輔導。 (by jiahungli)
好像有變?不過變化不大?
廚師帽是我去年的裝扮,但今年我的羞恥心比較強烈,所以沒帶出門。

2.南淵 8th
南淵,我打從心裡尊敬的人 (by jiahungli)
9th
我與南淵 (by jiahungli)
南淵好像真的沒變胖~有圖為証(?)
但我去年好像比較胖

3. 小魚 (左後方,去年一起受訓的伙伴)
板二小隊+其他伙伴 (by jiahungli)
小邱 (去年的親善大使,今年的區長之一)
小邱與我 (by jiahungli)
Kelly (去年重要的同工,今年只有出席慶功~哈)
Kelly~~ (by jiahungli)
9th 很高興看到以前的伙伴 今年又有認識新的伙伴
瓔礽-小美-南淵-哈哈-小魚-小邱-捲毛-雨樵-Kelly-永祥哥-華仔-小女生 (by jiahungli)


4.
王捲毛 8th (只有在訓練的時候有偷拍到,綠色帽子的)只有這張看得到臉,其他的更低調,臉都被帽子跟手遮住!

捲毛!! (by jiahungli)

但那一天晚上我很認真的詢問她,要如何在工作之餘持續參加這類的活動。
然後,我今年辦到了,所以以後也沒問題的啦。捲毛感謝你!

9th
是個很帶勁的營養師 (by jiahungli)



11月 18, 2009

陳先生謝謝你,這是政府難得好的回應。

我利用內政部長信箱反應了一件事情。內詳:

來信摘要 : 部長您好,請幫忙身障者爭取運動公園使用權
來信內容 :
部長您好:
之前有身障者的媽媽在blog發表汐止綜合運動場拒絕輪椅使用者進入的案件,
請參見 http://www.wretch.cc/blog/magger333/21333307

而我們將此事反應給台北縣政府,縣府卻給我們這樣的回應:案號0981030283 臺端陳情「請照顧弱勢族群,不要讓輪椅使用者寸步難行」乙案,依汐止市公所96年3月22日核定發佈之「臺北縣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該運動場係作「教育、訓練、比賽、測驗、觀賞、休閒等目的舉辦之社教、文化、育樂、體育活動」使用,另第十二條規定「嚴禁汽、機車、自行車、輪椅及娃娃車、溜冰鞋、滑板、直排輪及非田徑釘鞋、寵物進入,並禁止棒、壘球入場內打球」,汐止市公所民政課表示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非屬公園)主要包含田徑場與足球場,係供一般民眾運動使用,故不建議身障人士與寵物進入,以維運動民眾與身障人士之安全。

我標一下重點:主要包含田徑場與足球場,係供一般民眾運動使用,故不建議身障人士與寵物進入,以維運動民眾與身障人士之安全。...身障人士什麼時候被摒除在一般民眾之外?為什麼拒絕他們進入運動公園可以保證其他人的安全?我個人不認為對身障者不安全的環境會對所謂的"一般人"來安全。

行文給教育部之後,教育部又說這是體委會的權限。體委會的意見表達管道,又一直顯示"伺服器忙碌中"。請政府內政部重視身障者的權力,那怕是只是想要看看草地那樣微薄的願望,不要讓他成為遙不可及。國際身障日在即,請一同重視被忽略的身障人士,他其實在我們身旁,只是被"拒絕在門外"了。

謝謝部長及相關人員百忙之中處理此事
--
處理情形 :

李先生:您好!
您於98年11月15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汐止綜合運動場拒絕輪椅使用者進入之問題1節,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提及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拒絕輪椅進入且不建議身心障礙者進入乙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公共設施場所營運者,不得使身心障礙者無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本案經查汐止市立綜合運動場管理要點規定及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回覆顯已違反前揭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之規定,本部已於98年11月17日發文函請台北縣政府依法處理,以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員:陳智偉
聯絡電話:02-23565188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

陳先生,謝謝你,不管日後這情況改善的進度如何,
你在我的眼中已經是一個令人欽佩的偉人了。
不做大官要作大事,而且你已經辦到了。

接下來看台北縣如何接招,持續追蹤,禁止摸頭!

11月 03, 2009

他不重,他是我兄弟

本主題與打假球事件無關。


最近剛好涉略到兩篇文章:
1. 伊甸林錦川從伊甸光榮退休

2. 小兒麻痺症候群十二問

第一篇文章中的林錦川先生自述到:
"我是重度身障者,由於過度使用上半身,現在肩膀、雙手、背脊都常常發炎"
"我47年次,今年才50歲而己。表面看來年紀不大,但身障者老化得比一般人快,所以我的身體的確已經到了另一個階段了。"

第二篇文章更提到小兒麻痺症候群,是所謂已經因為受到小兒麻痺症傷害下肢的人,
到了年紀稍長的時候,會出現比一般人更容易老化疼痛的現象。

看了之後,心情超不好的。本來以為,使用輪椅的人前半輩子辛苦克服自己的不便已經走到中年,
可以享享清福了,沒想到下半輩子卻又要承受比所謂的一般人更多的磨難。


回想起來,楊恩典也在他書中好似提到,因為採用"不自然"的方式使用下肢、脖子、肩膀,
導致脊椎需要開刀;乙武洋匡因為骨骼成長速度比肌肉快,所導致的肌肉疼痛最後需要動手術更改肌肉走向;
一直到最近看到身邊使用輪椅的朋友...我好怕他的肌肉也開始要準備退休了...

為什麼要老天這樣折磨人啦???

最後跟大家分享一首老歌 He ain't heavy he's my brother.



歌詞翻譯轉自http://tomowang.pixnet.net/blog/post/18266872

路很長,而且蜿蜒曲折
誰知道我們將去向何方?
我很堅強,足夠背負著他
他不重,他是我的兄弟

已經走了很久,我只關心他是否平安
他不需有任何負擔,我們終將抵達
但我知道他不願牽累我
他不重,他是我的兄弟

如果我終將離去,滿懷悲傷離去
大家的內心
將無法滿懷關愛他人的喜悅

那是一條漫長的路,一條不歸路
既然我們同行,何不彼此分享?
肩上的負擔不會把我壓垮
他不重,他是我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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